查看: 93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投标中常见的7个坑,以后不要跳了!

[复制链接]

9

主题

9

帖子

57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5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4 14: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往往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些大坑,或者被其他人挖了个大坑。今天小问就给大家把坑给指出来,以后见了坑,千万不要义无反顾的跳下去。


投标准备阶段

第一个坑: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来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掉进坑里的后果: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投标过程中

第二个坑: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掉进坑里的后果: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第三个坑:串标、围标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掉进坑里的后果: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第四个坑:低中标、高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方面,低价投标可以挤垮对手;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又可以弥补低价中标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掉进坑里的后果:第一,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导致材料款、人工费无法按约定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则势必会影响后期的结算;第三,若是政府投资项目,势必要经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重重审查,一旦不符合投资规定,结算之路必定艰难而漫长……

第五个坑: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签证频繁变更 在承包方承接工程后,业主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大的变更(如:施工图还未定稿就招投标,也包括那些已经报送建委审批,并且工程已经实施的项目,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变更图纸的情形)掉进坑里的后果:导致大量签证的产生,导致预算的确定性大大减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对承包方极其不利。

中标后

第六个坑:合同签订问题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方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承包方一侧,对合同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故意约定不清,对工期、质量违约赔偿和罚款的上限不予以明确界定等。掉进坑里的后果:有的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轻视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因此,合同签订后,此类承包方往往存在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给后期施工、结算带来较大风险。 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第七个坑:黑白合同问题 为节省开支,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业主方在承包方中标后,在白合同的基础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签订比中标标底“合理低价”的价款还低、工期还短、质量标准更高、违约责任更大的黑合同掉进坑里的后果:承包方出于压力,违背意愿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黑合同,这极易损害承包方利益,严重者可能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隐患。

想了解更多关注:问问我建筑平台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